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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7年07月22日 星期六

    快递单背后的黑色产业链

    《 文摘报 》( 2017年07月22日   01 版)
    荆州警方查获的赃物手机

        如果不是网友“小何”的出现,32岁的汪媛媛(化名)还在继续着平静的生活——她在某知名快递公司荆州分公司工作近10年,担任仓库管理员一职。

     

        找内部人帮忙

     

        去年9月的一天,有个陌生人加了汪媛媛微信,上来就发红包,她以为是骗子,直接删除了。但对方不断添加好友,汪最终通过了好友验证,对方提出要求,请其帮忙查询快递单号信息。

     

        汪媛媛的丈夫费元峰(化名)称,他们最初有些担心,但对方反复告知“查别人的身份信息不是违法的,不会出什么事情,一个月可以赚一两万块钱”,他们动心了。

     

        此人自称“小何”,从10月初开始,“小何不断通过电子邮箱将汪媛媛所在快递公司的一批快递单号发过来,少则数十条,多则上百条。汪媛媛在内部系统中输入单号,查询对应的收件人电话号码等信息,再将查询结果拍照发给“小何”。

     

        费元峰说,截至11月底案发时,他们一共为“小何”查询过28次,共计四千余条信息,每次查询完,“小何”就通过微信转账或红包的方式将钱款转过来,每条作价2元,他们共因此获利8000余元。

     

        汪媛媛曾告诉丈夫,自己感觉“小何”像是本公司同事,因为他对公司内部的一些操作流程非常熟悉,但她并没有去核实过。汪的感觉是对的,“小何”的真实身份是该快递公司河北保定分部的快递员杜其斌(化名)。

     

        5月9日,记者在湖北荆州市某看守所见到了27岁的杜其斌,他已经在该快递公司工作3年多,在快递员里算比较资深的,公司照顾老员工,将一些长期大量发货的客户分配给他,其中就包括一个销售收藏品的电商商家。

     

        杜其斌说,在快递员群体里,有销售保健品、收藏品、药品等大客户资源的快递员很吃香,会有人找上门来,希望能够通过他们获取这类商品购买者的信息,“最重要的是手机号码”。

     

        杜其斌虽然每天上门取件,但他并不能看到收货人的电话号码。

     

        他解释,销售保健品、收藏品的商家深知顾客信息的重要性,为了防止竞争,他们会自行批量打印快递单,快递单上的收货人电话用星号隐藏起来,上门取件的快递员无法看到,只有当包裹抵达派送环节,负责派送的快递员通过扫描条形码才能看到收货人的电话。

     

        因此,杜其斌虽然掌握着大量的单号,但要想获取最关键的电话号码,他还需要其他人的帮助。根据该公司的规定,只有管理岗位的人员有权限通过内部系统查询快递信息。杜其斌通过公司内部通讯录,随机联系了多名各地同事,提出有偿查询收货人电话号码的要求,大部分人拒绝了他,但也有河北、内蒙古、湖北等地的四五个人同意了,其中就包括汪媛媛。

     

        被诈骗团伙利用

     

        汪媛媛等人查询出来的个人信息不会在杜其斌手中多做停留,他会迅速将其转卖出去。他有几个固定的买家。

     

        2016年11月,荆州市沙市区解放路派出所对汪媛媛所在快递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了仓管汪媛媛频繁登录公司内部客户信息系统、批量查询大量客户快递单号信息这一异常情况。

     

        继续调查过后,杜其斌和他的买主们也进入警方视线。今年2月,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荆州警方分赴河北多个地市,一举抓获13名犯罪嫌疑人,缴获犯罪工具手机40多部,电脑10余台。

     

        荆州警方介绍,在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有多人涉嫌利用购得的公民个人信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包括销售假纪念品、伪劣保健品等等。这种通过电话营销虚假收藏品的行为已涉嫌诈骗。在河北定州等地,此类犯罪活动也十分猖獗。

     

        片区经理参与其中

     

        杜其斌告诉记者,他从汪媛媛等人手中以每条两元的价格收购个人信息,再以每条四元左右的价格转卖出去,他从中赚取差价。

     

        杜其斌说,快递单个人信息的价格高低不等,“越新鲜的信息价格越高”,快递发出后三到五天内的个人信息最受欢迎,他转手卖出时能卖到四元一条,而半个月以上的信息就“没人要了”,因为有可能已经被其他人使用过了,就不值钱了。

     

        办案民警分析,“坐在办公室里点点鼠标就有不菲收入进账,让许多人铤而走险。在民警抓获的涉案人员中,35岁的李翔(化名)是杜其斌所在快递公司片区负责系统监管的区域经理。

     

        李翔交代,自己作为片区管理人员,职责就是公司的安保工作,负责客户信息安全的保护。

     

        但这位管理者不仅没有及时制止杜其斌买卖客户信息的行为,还自己做起了此类生意。

     

        截至案发,李翔给张某和田某发送公民个人信息近万条,获利逾万元。作为公司管理人员,他原本有几十万元的不菲年薪,现在为了一点小钱触犯法律,他深感“因小失大”。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等待汪媛媛、杜其斌等人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新京报》7.18 王婧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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