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玩”,又称“清供”或“清赏”,是指那些非日用、不是饮食起居所必需的美好之物。因其非所必需,故常被视为“长物”,亦即“多余之物”;又因其富于审美品质,所以被冠以“清”的名号。“清玩”历史久远,自六朝以降,它就逐步成为文人士大夫消闲娱情的对象。
声色之外
陈眉公在《小窗幽记》说:“清闲之人,不可惰其四肢,又须以闲人做闲事。”他所说的“闲事”,就是把自己浸润在清雅幽远的“清玩”之中,使感官与身体获得充分的快适和愉悦。据此可知,“清玩”之“玩”,并非与对象隔绝的静观式审美,而是感官乃至身体全面介入。
公安才子袁宏道说自己毕生追求的“真乐”有五,首屈一指便是“目极世间之色,耳极世间之声,身极世间之安,口极世间之谭”。这看起来颇有纵情声色的嫌疑,然而他所言的“极”,并不在于持续强化和满足食色之欲,而是积极开发自身感官知觉能力,拓展生活经验的广度和深度,进而超越声色,与“物外之趣”相逢。这种“物外之趣”,就是万物及世界的无限丰富性和可能性。它如同清人李渔在《闲情偶寄》中所说的美人之媚态、火之焰、灯之光、珠贝金玉之色,“是物而非物,无形似有形”,难以理性和文字晓谕,却可以感性的方式抵达。
有情之物
明清文人生活美学的要旨,在于用“物”来创造一种审美化、艺术化的日常生活空间。生活本身被他们视作施展才华、表现情致、体验美感的“作品”。
明清之际的沈春泽在为文震亨《长物志》所作的序中说,收藏和鉴赏“清玩”的雅好,“于世为闲事,于身为长物”,饥不可食、寒不可衣,但对反映或洞察一个人的才、情、韵来说,却必不可少。李渔更进一步指出,器玩的选择与陈设,在才华和情趣之外,还事关胸中韬略——人若能在位置“清玩”时充分施展才略,“使人入其户登其堂,见物物皆非苟设,事事具有深情”,那他也一定怀有庙堂经济的潜质。
从这种意义上说,美就成为贯穿明清文人修身、齐家甚至是经世的价值理念。只要拥有“一段闲情,一双慧眼”,无生命的物就能充盈勃勃的生机,现实功利世界也会转化为有情世界。
活泼之心
明清是小品文昌盛的时代。而“清玩”则构成了明清小品文的大宗。
小品文之“小”,是相对于经世文章、廊庙文学之“大”而言的。然而,就像林语堂所言,经世文章“禁忌甚多,蹈常习故,谈不出什么大道理来”,反倒是小品文“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自由灵活,“‘宇宙之大,苍蝇之微’无一不可入我范围”,开拓了中国文艺的新境界。
以“清玩”“清赏”为主题的小品文,在这种境界拓展和提升的过程中居功至伟。按照明清文人的说法,“清玩”比之于廊庙经济,自然是“小道”,但“亦有可观焉”——人们在“清玩”中所观所感的,是“古今清华美妙之气”,它可以拂去蒙在人心之上的食色欲望与世俗功利的尘垢,从而使人展露出自然的、活泼的本心。
(《人民日报·海外版》7.4 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