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旭
单位有个作者从基层调入,所有手续都办好了,唯户口不得落实。一遍遍地跑,答复都是要成批统一批准。至于何时成批,一批数量几何,不得而知。半年之后,该作者偶遇一熟人,那人一个电话,当天就办妥了。
传统的中国社会是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注重“礼尚往来”,有时甚至是礼大于法。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对此做过详细的描述:人们按亲疏、内外、生熟,区别对待与之交往的不同对象;其特点是人与人之间有着一种私人关系,人与人通过这种关系联系起来,构成一张张关系网,“背景”和“关系”是熟人社会的典型话语。人们一旦有麻烦,一旦遭遇不公,首先想的是有没有“熟人”,能不能拉到“关系”。
“熟人社会”强调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办事大多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生熟、感情的深浅,关系越亲密就越有可能实现实利目标。如此“熟人社交”难免会演变成“熟人病态”:弱化法治功能,淡化竞争激励,加剧腐败、寻租行为的泛滥,等等。
当然这些关乎国家社会的大局,我们一般人过日子未必总会想到,但即便是个人,凡事都以为熟人好办,也不见得。有时候熟人不一定就能带来利益,相反,可能带来成本上的过度支出。
其实,生人不一定就不如熟人。许多成功者的人际链,比不成功的更倾向于选择专业人士。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也就是“去熟人化”的过程,即逐步实现从熟人信任到制度信任的转变、从熟人关系到契约关系的转变。
(《广州日报》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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