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商场超市购物开具发票时将出现重大变化,以往商家通常归类开具的“食品”“办公用品”“礼品”“日用品”这种大类项目将不再使用,取而代之的是具体购物的明细。
此外,以往在给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对于购物方的税号、电话等基本信息可填可不填,今后这些项目也必须填写完整、正确。未来全国的发票信息将形成完整的大数据系统,当初谁消费了什么商品或服务的发票用在了哪个单位的报销或抵扣上,将形成完整的信息链条。
有税务人士确认,这并不是新规定,但之前人们购物时往往可以按照食品、办公用品这种大类开具,这就造成了一些违规空间,比如有人可能会买了食品而要求开成办公用品到单位报销。对发票开具的细化量化,能在一定程度起到防腐反腐的功能。
(《北京青年报》6.19 张钦)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