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轻罪制度十分必要
高勇、于逸生在2017年第3期《北方法学》上说,同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犯罪率并不高,但国民对于社会治安还不满意。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是,许多轻微犯罪没有得到依法处理。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出现的法律规制空白需要及时填补,将原来就被视为轻微犯罪的那部分劳动教养内容由刑法接纳,同时将与其同等强度的其他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一并纳入刑法并建立轻罪制度,是完善刑事法律制度体系、使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合理衔接、并与人权保障国际公约和多数国家刑法普遍立法例接轨、打击预防腐败犯罪建设清廉社会,以及发挥刑法导引作用提升道德水准、应对风险社会的现实需要。
晚清报刊文献与中国小说转型
鲍国华在2017年第3期《社会科学辑刊》上说,注重报刊一直是晚清文学研究者秉承的学术传统。以报刊为史料或媒介,均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报刊之于中国小说转型研究的意义,似乎不限于史料或媒介,还有可能作为一种方法,在研究中彰显其主体性价值。所谓以报刊为方法,就是将其视为观察中国小说转型的一个基本立场和树立问题意识的出发点,这样才能凸显转型的本质内涵,也才能构成对于鲁迅“谴责小说”研究范式的挑战和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