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官员吕坤在任山西巡抚时著书《实政录》,书中将官员按好坏分为八类,其中,排名第七的为“巧宦”。这类官员不办政事,只知粉饰太平;对下颐指气使,对上却奴颜婢膝,极尽讨好之能事。
吕坤所谓的“巧宦”,现今并未绝迹。相反,少数“巧官”凭借圆滑的处世手腕,“高超”的办事技巧,在机关左右逢源。“领导面前会来事,外人面前会挡事”是“巧官”们的为官哲学。业务到了“巧官”手中,“卡壳”是常事,敷衍属正常。不仅如此,“巧官”们的行事风格和为官之道无疑会传递给单位其他人,尤其是对初入机关、有样学样的年轻人,结果往往是“一粒老鼠屎坏一锅粥”。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一些机关干部正是因为缺少担当,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久之成为“巧官”“官油子”。从根本上说,这是一种官僚主义,得治!让“巧官”在党内没有市场,既要立明规矩,加大追责力度,把混日子的赶下去,同时,激励保障机制也得跟上,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改革浪潮中击楫勇进。
(《人民日报》5.16 孟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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