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一个可选择的退休养老政策
唐钧在2016年第5期《开发研究》上说,设计一个可选择的关于退休年龄或领取养老金年龄的实施方案:抛弃“延迟退休年龄”的说法,改用“退休年龄可选择”;设定一个领取养老金的“标准退休年龄”,譬如60岁;是否参加养老保险制度可选择;参加养老保险制度不设最低缴费年限,参加一月算一月,且允许中断和再接续;政府以资金和服务保证每一个人到“完全失能”时,能得到合理的“医疗服务”和“长期照护服务”;所有企业按累进方式向政府社保机构缴纳社会保险税;尽快实施可在税前列支的个人养老储蓄账户制度,政府确保其税率相当于国债。
近代中朝关系的现代性转换
张礼恒在2017年第2期《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说,传统观点认为,19世纪60—90年代,清政府执行了一条凌乱不堪、顾此失彼的对朝政策,跨越了宗藩体制的樊篱,过多地干预了朝鲜的内部事务,带有了“条约体制”或“殖民体制”的成分。事实上,到甲午战争前,清政府的对朝政策是清晰的,具体体现为李鸿章提出的“不沾不脱”原则,即在保有宗藩关系的前提下,绝不主动介入朝鲜事务,主旨仍然是为了维护宗藩体制的权威性。该原则突破了传统朝贡体制的樊篱,成为东亚地区特定时空之下的国际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