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房地产视为经济政策,其GDP功能(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被凸现出来,而其社会功能(社会成员对住房的需求和人们的“空间权”)就被忽视。商品房兼具投资和消费价值,人们对其价格上涨有预期。开发商利用这样的社会预期去囤积土地和新房,购房者也会迫不及待地去卖房。从而一步一步地把房价逼向新高。
要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就要扮演一个很重要的角色。但地方政府往往无视住房的社会功能,而只强调住房的财政功能,即“土地财政”。土地转让金普遍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30%以上,许多地区60%至70%的基础设施投资依赖土地财政。除了一般商品房的大幅涨价之外,住房的社会功能的缺位,更体现在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供给的极度缺乏。
纵观世界各国,凡是房地产市场发展健全和公共住房解决得好的国家,都是把房地产作为国家社会政策的一部分。这些国家并不把房地产看成是其经济增长和发展的一个重要资源,就是说,房地产对GDP的贡献不是这些国家政府的首要考量,首要的考量是社会发展,是社会成员的居住权。经济因素当然很重要。房地产的发展也必须考虑到供求关系,否则是不可持续的。但是这种经济考量是在宏观的社会政策构架内进行的。
(《北京晨报》4.23 郑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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