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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7年04月25日 星期二

    非法集资案追款难

    《 文摘报 》( 2017年04月25日   01 版)

        “非法集资的老板已经被抓起来了,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如今各地不断破获非法集资案,作为涉案受害群众,最关注的则是非法集资案件查处后的资产追回问题。

        业内人士指出,跑路平台的受害人,能够获得的偿付都很少,最低只能拿回10%左右的本金。“30%是目前我们接触到较高的非法集资清退资金比例”,合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负责人透露。“人抓了,公司倒了,但钱也没了”,对此,有的受害人打算集体写原谅信,原谅负责人的过失,希望警方放他们出来协助追款。

        公安及法律界人士指出,难赔付与针对性法律缺位不无关系。目前非法集资案件的针对性法规条例只有1998年国务院出台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其中提出“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因清理清退发生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银监会信托部主任邓智毅认为,《取缔办法》已不适应当前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际。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马永胜呼吁,非法集资案件,不仅要打击犯罪人,更重要的是以保护广大投资者财产、追债减损为目的,出台有利于老板坦白交代资金去向的政策。

        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近日透露,银监会目前正在制订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该行政法规出台后,对非法集资处置工作将会有很大促进作用。

        (《半月谈》2017年第7期 陈诺 姜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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