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院长庭长挂名办案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文提出,各级法院院长、庭长应当作为承办法官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禁止入额后不办案、委托办案、挂名办案,不得以听取汇报、书面审查、审批案件等方式代替办案。
(新华网 4.19)
领导干部要如实报告“家事家产”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新规,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作适当调整,央企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都要如实上报“家事、家产”。新规更突出与领导干部权力行为关联紧密的家事、家产情况,要求申报国(境)外的存款和投资等。
(《新京报》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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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院长庭长挂名办案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文提出,各级法院院长、庭长应当作为承办法官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禁止入额后不办案、委托办案、挂名办案,不得以听取汇报、书面审查、审批案件等方式代替办案。
(新华网 4.19)
领导干部要如实报告“家事家产”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新规,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作适当调整,央企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都要如实上报“家事、家产”。新规更突出与领导干部权力行为关联紧密的家事、家产情况,要求申报国(境)外的存款和投资等。
(《新京报》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