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0日,红梅的丈夫金柱以故意伤害罪被法院一审判决死缓,金柱不服,已提出上诉。和官司一样没有完结的,是这起案件引发的关于家暴的思考。
家暴悲剧总是惊人的相似。在红梅与金柱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熟悉的元素。
比如在每一起致命的家暴之前,几乎都有一长串不致命却同样可怕的家暴。红梅很少对外人提及“家丑”,在姐姐咏梅看来,红梅为人好强、好面子,人言可畏和硬生生的拳头相比,“红梅宁可选择后者”。
红梅遭家暴死亡的那天,隔壁邻居听到咚咚撞击声,好像还有女人在呻吟,但是邻居没有做什么。
问题到底出在了哪一个环节?除了施暴者之外,谁还应该为红梅的死亡负最大的责任?
我们有一种很不好的社会氛围,总觉得家暴只是家务事。然而,此案例提醒每一位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一味忍耐绝不是解决之道,家暴者只会越纵容越变本加厉。对待家暴,必须零容忍。《反家暴法》的最大亮点,便是设立了人身保护令制度。与反家暴制度建设、社会观念进步,应该是同步进行的。
(人民网4.8 西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