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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7年04月11日 星期二

    有效推进国企员工持股

    《 文摘报 》( 2017年04月11日   01 版)

        目前,北京、上海、陕西、湖南、山东、重庆等近20个省市明确提出,要推进地方国企员工持股试点。

        员工持股是国企改革中最具挑战性和敏感性的难题之一,需要突破诸多难点和障碍。比如在持股比例方面,相当多的国企偏于谨慎,将员工持股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这难以显著激发广大员工积极性,并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另外,在股票来源上,多数国企的员工持股计划完全靠定向增发,结构比较单一。不仅如此,在参与试点的员工范围上,不少国企明确为“骨干员工”,但哪些是“骨干员工”,目前没有清晰界定。

        对此,多位专家表示,首先,应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相对透明的公示制度以及较强的监督约束,防止国资流失。与此同时,员工持股需要注意底线,不能搞全民持股。在股票来源上,大股东可以把企业超额利润的一部分,拿出来转化成股票提供给员工,凸显激励作用。同时,员工持股计划应选择合适的窗口期,要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而不是引导员工去“炒股”。

        (《经济参考报》4.5杨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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