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几千年的发展历程中,如何平衡情与法之间的关系,一直是各朝各代统治者在处理纠纷时需要重视的问题。在提倡依法治国的今天,法律考虑到情与法的关系,让大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社会的公平与公正才能得到保证。
董孝子复仇传为佳话
汉孝子董黯,字叔达,西汉大儒董仲舒的六世孙,被誉为“宁波孝子第一人”,他待母至孝,其母身患痼疾,董黯听说喝大隐溪的溪水对母亲的身体好,就天天去挑水,其母心疼儿子挑水路途太远,遂到溪水边搭屋居住,“母慈子孝”的事迹遂闻名乡里。
关于董黯的事迹,《太平御览》卷三七八引《会稽典录》有记载:“董孝治,勾章人。家贫采薪供养,得甘果奔走以献母,母甚肥悦。邻人家富,有子不孝,母甚瘦,不孝子疾孝治母肥,常苦辱之,孝治不报。及母终,负土成坟,鸟兽助其悲号鸣,竟杀不孝子,置冢前以祭。诣狱自系,会赦得免。”
在敦煌藏经洞里出土的民间通俗类书籍中,对董黯复仇一事有细致描述。据说董黯的邻居也有母子两个,儿子叫王寄,成天在外为非作歹。虽然王家生活条件好,但王老太太的气色却不好。王母经常数落王寄,并拿他和董黯相比。而王寄趁董黯出去砍菜时,到董家侮辱殴打董母。董黯回家得知母亲受辱,气得拿起柴刀就要去拼命,董母急说:“你若出去拼命,留下我一个老婆子怎么活?不如先要了我的命!”于是,董黯强压怒火。可怜董母遭受大辱,身体和精神都受到摧残,没过几个月就去世了。
董母去世后,董黯本想为母报仇,又见王母可怜,怕报仇后王母无人奉养,遂到母亲墓前建庐守墓。等到王母去世后,董黯找到王寄,拿斧头砍死了王寄,然后到官府投案自首。这事让官府极为难办。汉代独尊儒家,而在儒家的观念里,百善孝为先,更何况儒家本就是支持血亲复仇的。
汉帝了解案情后,认为像董黯这样既能勇敢复仇,又对仇人之母怀有恻隐之心,还能主动投案,在一定程度上维护法律,真是太难得了。于是颁布圣旨,请董黯出来做官。董黯不愿为官,乡里有感董黯孝行,就将大隐溪改呼成慈溪,后来就以慈溪为县名。
施剑翘刺杀孙传芳
民国时期有个叫施剑翘的女人,她干了件轰动九州的大事,刺杀了直系军阀后期最具实力的首领孙传芳。山东人孙传芳当年还是讲究民族气节的,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孙传芳隐居天津,果断拒绝日本人的要求,大是大非方面还是拎得清的。但是,1935年11月13日,孙传芳被施剑翘刺杀身亡。而施剑翘不但被民国政府特赦,在新中国成立后,还当选为北京市政协委员。
施剑翘刺杀孙传芳,源于孙传芳乱杀战俘,而且杀的是被俘的高级将领,也就是施剑翘的父亲施从滨。1925年秋,奉系军阀张宗昌与直系军阀孙传芳为争夺安徽、江苏的地盘展开战争,时任奉系第二军军长、前敌总指挥的施从滨奉山东督办张宗昌之命迎头截击。施从滨率军南下时,孙传芳曾连发三封电报要施同他合作,但施不予理睬,反而孤军深入。施从滨在皖北固镇的交锋中兵败受俘,被孙传芳枭首于蚌埠车站,示众三日。
当施剑翘的三叔赶到天津给嫂子和侄女告之噩耗时,年仅20岁的施剑翘立誓为父报仇,手刃仇人。但是,孙传芳毕竟是高级将领,想报仇谈何容易。在依靠当军官的丈夫和堂兄均不得如愿之后,施剑翘于1935年有感于10年中空付许多心血而父仇未报,吟诗“翘首望明月,拔剑问青天”。也是在这一年,施剑翘通过手术放开了裹着的双足,并练习枪法。之后,施剑翘打听到孙传芳兵败寓居天津的消息,于是前往天津。她打听到孙传芳已是天津佛教居士林的居士,遂化名加入了居士林,并做了刺杀的具体计划。1935年11月13日,前来听经的孙传芳端坐在佛堂中央,施剑翘走到孙传芳身后,用勃朗宁手枪击杀了孙传芳。
施剑翘被赦免
孙传芳被刺杀的消息传出后,《新天津报》在当天下午就发出号外:“施从滨有女复仇,孙传芳佛堂毙命”,一时间,全国媒体都蜂拥而至。在法庭上,施剑翘详细陈述了自己艰难的复仇历程,最后说道:“父亲如果战死在战场上,我不能拿孙传芳做仇人。但是,他残杀俘虏,死后悬头,我与他不共戴天。”经过审理,天津地方法院一审判处施剑翘有期徒刑10年,而高院又改判为有期徒刑7年。
此谋杀案在当时引起极大轰动,实刑不能让人们满意,不但媒体呼吁,政界的冯玉祥、李烈钧、于右任、张继、宋哲元等人也出面救援。1936年10月14日,在施剑翘入狱11个月的时候,时任民国政府主席林森向全国发表公告,决定赦免施剑翘。
施剑翘的行为获得公众的认可,国画大师徐悲鸿还挥毫泼墨,为她画了一幅飞奔的骏马,并题诗一首,表达敬仰和留念。到了1957年,施剑翘当选为北京市政协委员。
法与情的关系,已历时几千年,可以说在考虑到情理之余,还是要回到法治的轨道,用法律的精神与法治的思维来处理问题。
(《北京晚报》3.29 杨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