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信息泄漏而接二连三受到商业电话骚扰与伤害,受害者往往打碎牙齿往肚里咽,无处也无法追究对方责任,如果认真和对方论理,那么遭遇的不悦不快会更多更大。如何治理?
能否建立“群防举报”制度?例如,凡3人或5人以上举报为“骚扰”性商业电话者,电信部门即跟踪录音,经第三方确认为商业推销骚扰性电话的,立即停机若干时间(或1年或1年半),这期间不得再申请本人名下及电话使用权。
随着电话实名制的普及,若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并要求电信运营商配合处理推销电话,必将扼杀电话推销这一社会公害。
(《上海法治报》3.21 陈甬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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