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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7年03月18日 星期六

    春三月,山林不登斧

    《 文摘报 》( 2017年03月18日   07 版)

        编辑荐书

     

        ■孙关龙

     

        据史籍记载,中国古代有与当今环境保护部机构相当的最早组织,称为“虞”。“虞”既是组织机构名,又是官职名,而其职责比当今的环保部还要大,负责全国的山林、川泽、草木、鸟兽的保护和治理工作。

     

        现知中国最早的与环境保护工作相关的禁令,是上古时代夏禹执政时曾颁布的一条禁令:“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大意是说:春天三个月中,正是草木复苏、生长的季节,不准上山用斧砍伐。夏季三月,正是鱼鳖繁殖和生长的季节,不准用网罟在河湖中捕捞。这约是公元前21世纪的事。

     

        公元前12世纪末期至公元前11世纪前期,周文王攻打崇国(商朝晚期的一个小国)时曾发布《伐崇令》,里面有这样的规定:“毋坏屋,毋填井,毋伐树木,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即要求军队不得损坏百姓房屋,不得填埋水井,不得砍伐树木,不得损害六畜,违反军令者“死无赦”。这是现知中国最早保护房屋、水源、植物、动物的军令状。

     

        春秋前期,齐桓公执政时齐国成为春秋第一霸,这也与当时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那时,辅助齐桓公称霸的大臣管仲任上卿(主持军政日常工作,相当于后来的宰相),他提出一系列环保治国的主张,记载在战国时代成书的《管子》等书籍中。

     

        管仲十分明确地提出:不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的君主(“为人君,而不能谨守其山林菹泽草莱”),“不可以立为天下王”;认识到:“地者,万物之本源,诸生之根苑也”,“山林虽广,草木虽美,禁发必有时”,“春政不禁,则百长不生;夏政不禁,则五谷不成”。因此,他根据春夏秋冬四季不同的条件,提出有关环保工作的“四禁”(春禁、夏禁、秋禁、冬禁)要求。例如,“春禁”要求,“无割大陵、倮大衍、伐大木、斩大山、行大火、诛大臣、收谷赋”。即在春天不能(无)开挖丘陵,不能(无)焚烧沼泽,不能(无)砍伐大树,不能(无)开凿大山,不能(无)任意烧山、烧庄稼等。

     

        对违背环保要求者,齐国当时也制订有惩治条款,如“有动封山者,罪死而不赦。有犯令者,左足入,左足断;右足入,右足断”。即规定破坏封山行为者是死罪,且不能赦免;有犯禁令者,左脚进砍断左足,右脚进砍断右足。可见其惩罚的力度之大。

     

        (《孔子自然观初论》海天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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