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872年到1875年,大清王朝先后派出4批官费留学生,远涉重洋,踏上美国的土地。锦缎长袍,留着长辨的大清幼童,让新大陆的人们辨不清性别。
第二批留美幼童李恩富,回忆他们初次踏上旧金山土地的感受,“我从没见过有那么高的摩天大楼”,“这里有煤气,有自来水,有电铃,还有一种‘升降梯’,所有这一切极大地满足了我们到一个新地方的好奇。”
“我运气真好,被分配到了春田一位和蔼可亲的女主人家中。”李恩富在自传里写道:“当我被指派给她时,她把我一下拉进怀里并吻我。这一举动惹得其它男孩哈哈大笑,弄得我面红耳赤,因为那是我自出生以来得到的第一个吻……”
护送幼童的官员祁兆熙,在日记中也记述了“外国先生接踵到寓,来接诸生”的情景。那是一个星期天,早餐后,接待幼童的美国家庭的主人——有男有女——纷纷前来,容闳和他们逐个见面交谈,拜托一切,然后,让两人一组的孩子谒见他们的家庭教师,随即,孩子和他们的美国“家长”乘上马车。祁兆熙“奔走其间”,对幼童一一训勉,不觉黯然神伤。
李恩富回忆:“我们初次在美国主人家中露面的情景,一定让他们觉得非常有趣滑稽,因为我们全部中式打扮,拖着小辫子,穿着缎面的鞋子,戴着小缎帽,丝制长袍,外套白色亚麻褂子。”
在麻省西部山区的李镇(LEE),教堂助祭海德家来了两位中国幼童。当他们身穿锦缎长袍出现时,全镇为之轰动。这两个幼童对村子里的牲畜和家禽格外有兴趣,头戴瓜皮帽、脚蹬厚底布靴的小家伙,有一天追逐着一头小猪奔跑不息,镇上的人们则像观剧似的大笑不已。
说到学习英文的方法,李恩福回忆,刚开始的时候,主人要求他们通过实物的方法学习英文。比如在饭桌上,让他们学习各种食物的名字,如果记不住某道菜的名字,就不能吃那道菜,用这种办法学习,英文进步速度实在惊人。
美国的东西,也有中国幼童不敢尝试的。李恩富回忆:“星期天到来了,午饭后,女主人叫我们做好准备去主日学校,那时我们只懂一点点英语,只听见‘学校’两个字,心想,糟了,星期天还要去学校。我们收拾课本准备出发,结果我们的监护人使劲向我们表明不需要带书本。我们就空手出门了。等到达‘学校’后,和我住一块的伙伴嘀咕到,‘这是一所教堂,’。我们仔细打量了一下,发现里面的人正在起立唱歌。是教堂!我们一边嘀咕着,一边以你能想象的最快的速度冲出教堂,直到回到我们住处的房间。”
幼童们如此惊慌,是因为要遵守“不入教堂”的规矩。
分散居住到各处的幼童,会被定期安排回哈特福德,在留学事务局学习中国功课。于是,好奇的美国人有时可能会听到,在他们的楼房里,会传出这样的奇妙的音乐般的读书声:“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这是中国学生的必修课。包括五部儒家经典,还要学习《国朝律例》,也就是朝廷颁布的法规。对一百多年后的中小学生来说,这些功课有一多半至少是过于艰深了。但在当年,这是必须。
洋务派领袖人物、林则徐的女婿沈葆桢,早在办船政学堂时就告诫学生,要“以中国之心通外国之机巧”,决不可“以外国之习气变中国之性情”!这也是曾国藩、李鸿章等洋务派领袖人物的共识。这样的思想,后来被张之洞提炼为八个大字:“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由曾国藩、李鸿章奏请朝廷批准的《选派幼童赴美办理章程》规定:“每遇房、虚、昴、星等日,正副二委员传集各童宣讲《圣谕广训》,示以尊君亲上之义,庶不至囿于异学。”这就是说,幼童的各种中国书籍中,还有一本特别的《圣谕广训》,在留学期间是要反复读的;不只是读,还得每七天定期宣讲一次。
“圣谕”是清朝康熙皇帝在十七岁那年,告诫老百姓做人的道理和应遵守的规章制度。清朝规定,每逢初一、十五,都要由地方官员和军队将领向士绅、百姓、官兵讲解康熙的十六条“圣谕”。照此看来,留学事务局每七天要向幼童宣讲《圣谕广训》一次,比国内的宣讲次数还多了一倍。按计划,幼童留美十五年,即使每次宣讲只讲一句“圣谕”,每年就要宣讲这本薄薄的小册子三遍。
如果说,向不识字的老百姓宣讲,是要让他们当顺民,那么,朝廷规定向“留美幼童”宣讲《圣谕广训》的目的就更有深意。其实,“尊君亲上”正是孔夫子学说的核心,和幼童们在异国接受的“异学”有明显的不同,朝廷决不愿意看到幼童们成为“异学”的俘虏。
(《大清留美幼童记》当代中国出版社 钱钢 胡劲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