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家雇佣的保姆工作时受伤骨折,我愿意承担所有医疗费用,但她却表示需要休养3个月,住在我家吃在我家,还提出赔偿10000元。她的要求从法律角度看合理么?
【律师解答】:
保姆工伤应由雇主赔偿,且赔偿标准也有法可依,但以疗伤为由吃住在雇主家则没有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第一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此第十七条规定的赔偿项目的具体标准在该司法解释的第十九条至第二十四条中有明确规定。雇主可在律师帮助下对照该司法解释的标准一一计算出赔偿金额。如果保姆认为达到致伤、致残程度,那么由其本人去做伤残鉴定。
(《上海法治报》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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