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研究认为,当前农民工市民化的平均成本在10万元-14万元之间,并以此推论中国未来10年-20年将为农民工市民化耗费总额20万亿元-50万亿元的公共成本。我们认为当前实施市民化政策的成本被严重高估。
一是在核算农民工市民化成本时,忽视了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存在明显的规模效应,也就是说,对于新增人口所增加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投入要小于现有的平均支出。因此,不能将个人市民化成本进行简单加总,也不能将新增人口的人均成本等同于现有人口的人均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支出。
二是在核算农民工市民化成本中进行了大量重复计算。农民工市民化过程是将农民享有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转化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新增的成本仅为城乡人均公共服务的差额,现有核算方法大多仅考虑了农民工市民化后在城市公共服务体系的增加项,而忽视了其放弃农村公共服务的减少项。
三是核算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应严格区分个人成本和公共成本,不应将个人承担部分计算在市民化成本中。在某些成本核算中,将农民工的所有社会保障成本均计算为了市民化成本,忽视了其中大部分是由个人承担的事实。
考虑到以上二三这两个问题,有研究按照流量核算当年新增市民化支出,每年新增支出仅为6409亿元,远低于基于按照总量支出方法核算的成本数额。相较于13万亿元的财政收入规模,这一市民化成本也并非难以负担的数字。
在估算农民工市民化成本的同时,应当考虑市民化带来的经济收益。农民工市民化对城市发展乃至城市税收的贡献都是巨大的。农民工市民化可以有效增加城市的劳动力供给,并且缓解城市老龄化趋势。此外,市民化还将提高整个城市的消费水平,有助于提升内需。户籍带来的非市民化待遇抑制了农民工群体的消费意愿,而市民化政策将有效释放2.7亿人口的消费潜力。
现有的大多关于市民化成本的核算均存在严重高估的现象,这不利于政府对市民化政策实施进行科学决策,反而误导地方政府对推进市民化产生较大顾虑。真实的市民化成本远没有预想的那么高。
(《北京日报》2.27 陆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