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天台一村委会主任自荐人在村微信群里分60份、发了一个总价100元的“红包”。随后,当事人因“拉票贿选”“违反换届纪律”,被取消自荐人资格。此事一经报道,便引发舆论关注和热议:平均每人才一块六毛多,够得上“贿选”这么严重吗?
无论是大的选举,还是小的选举,最重要的就是要公平公正。近年来查处的辽宁拉票贿选案、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都产生了恶劣影响。有了这些教训,再看“100元贿选案”的查处,也许就不会感叹有关部门“小题大做”了。这些行为的本质都将损害选举制度的公平性。无疑应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100元贿选案”还警示我们: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拉票贿选的形式手段也在不断更新。这些新载体、新形式都对有关部门的监督执纪提出了新课题。这样说来,对这个“百元红包”动真格,也是对正风反腐“无死角”“无禁区”的一个生动诠释。
(《解放日报》2.26 高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