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国内已经罕有野外穿山甲观测报告,即使是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现的也都是过去的旧洞。据统计,20世纪60年代至2004年,我国境内的穿山甲数量减少了89%到94%,目前国内唯一的稳定种群只是在台湾才有。学界表示,穿山甲野外种群之少,已经支撑不起一个科研队伍了。
种群数量连科研都难以支撑,有些人却还下得去嘴,这也就难怪大家口诛笔伐了。与此同时这也在提醒我们:野生动物保护等级制度应该是动态的、及时变化的——倘若穿山甲真的濒临灭绝,那么就应该从二级保护动物升格为一级;倘若某种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大增,有破坏生态平衡的危险,也不妨适当降格,允许适度捕猎。
去年9月,第17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缔约方大会达成一致,同意将穿山甲提升至最高保护等级,禁止对穿山甲制品的一切国际商业贸易。对此,我国也应及时与国际接轨,研究一下是不是在禁止食用穿山甲的基础上,也对药用加以限制。
(《法制晚报》2.18 庞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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