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几年前曾向同事张某借过一笔钱,到期就把钱还给他了。还钱时他说借据遗失,写了一张收条给我,并注明原借据作废。上个月张某的儿子找到我,说他父亲日前过世,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了这张借据。我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跟他说了一遍,但那张收条已不知去向。最近我收到一张法院的传票,原来张某的儿子就这笔钱去起诉我了。请问律师,现在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你对于此事不必过分紧张。首先张某已死亡,其儿子带着父亲的借据来起诉你,该借据可能早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其次,张某儿子作为原告,需要证明你与其父亲借贷关系的存在以及你仍未还款的事实。否则,张某儿子的诉讼请求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上海法治报》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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