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民“钱袋子”渐鼓,婚嫁“拼钱比富”之风愈演愈烈,动辄十几万元的“天价彩礼”,甚至楼房和轿车成了“标配”。有些乡村婚嫁“穷讲究”,真把老乡“讲究穷”,“因婚致贫”现象屡见不鲜。
然而,面对婚嫁攀比风,政府的社会治理却表现出一定的无力感。一方面,婚嫁属个人私事,公权力不便强行干涉;另一方面,近年有些地方的草率做法,诸如规定婚丧酒席最多摆多少桌,二婚不准摆酒宴等,每每引发舆论围观与质疑,也令一些地方政府对处理此事面有难色,生怕招致公权干预私域的指责。
其实,当社会流弊和风俗难以靠个体成员的自律与自净抵御时,法规和行政力量的介入与引导就在所难免。如果继续放任类似不良风俗蔓延,只会对乡村社会带来更大危害。对此,应大力做好舆论上的宣传疏导,同时,强化乡规民约的制订实施,为农村提供丰富的婚嫁社会服务,力倡新式婚礼。总之,面对婚嫁的恶风陋俗,社会调节该出手时就出手。
(《羊城晚报》2.8 阅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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