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印发,办法提到注意育人的长效性与岗位的专业性等,“不简单套用党政领导干部管理模式”。中小学领导人员尤其是校长,还是以教育家为最高标准。
什么样的人可称为教育家?
“学而无厌,诲人不倦“的孔子可以当之,践行“生活即教育”的陶行知可以当之,专注幼儿教育的玛利亚·蒙台梭利可以当之,甚至快乐教育的倡导者斯宾塞也可以当之。
他们在教育上的共同点,就是创造充分的条件,让孩子发挥自己各方面的潜能和天赋,“成为一个人”,成为最好的自己。
这与心心念念让孩子考试得一百分的校长,显然存在明显差别。教育家的眼中是一个个每一天都在成长的鲜活的生命,后者眼中更多的是知识、分数、奖项与录取率。
教育家与普通教师的分水岭,就在于究竟有没有将每一个学生的身心成长摆在第一位,有没有一整套方法使孩子的天命之性日生日成。教育是生长,是对世界和人自身的无尽好奇与主动探索,而教育家,就是充分引发这一生命过程的那个人。
校长更主要的工作,是对接整个教育行政体系乃至整个社会的教育资源,为学校管理提供良好的制度和规则,引领老师,使学校成为一个充满生机与创造力的教育场域。
对灌输式的教育,很多人都抱有批判。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但真正的好校长,还要在学校层面上做到以老师为主体,而不是事无大小皆亲力亲为,让老师们都围着自己转。
教育的根本处,是学生、老师与校长永无止境的共同生长。一个教育家的校长,就是在通透理解教育的基础上,能扛住外界压力,引入教育资源,放开内在空间,让美好的教育理想在现实里真切落地。
(《南方周末》1.19 戴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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