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5日晚7时,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派出所民警接到京东快递员杨某报案。杨某称停放在路口的快递车被撬,车里丢失了5块价值近40万元的劳力士手表。
但通过交流,民警察觉杨某表情异常,便将消息通知了杨某的负责人周先生。周先生表示,根据公司内部规定,配送价值1万元以上的货物时,必须先联系客户确认可以收货,再由两名或两名以上配送员配送,杨某并未按此规定执行。
在民警追问下,杨某“坦言”,几天前一位朋友找他,提出一起合作,由朋友在京东商城订购手表,配送地点特意选在杨某负责配送的区域里,让杨某假装上楼送货,朋友借机将5块劳力士表从快递车里拿走。他发现手表不见了,知道是朋友拿走,随即报案。
民警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其实是杨某自导自演的“闹剧”。案发前三天,杨某为了实施诈骗,让他父亲帮忙购买了一个外省手机号。杨某用此号一天内三次在京东商城自营店订购了5块劳力士手表,并选择在自己的送货范围内收货。随后几天,5块手表分批到达配送站仓库。杨某将5块手表扫过条码后拿走,因内心害怕,当晚他又将手表放回了货架。案发当天下午,杨某最终没有抵住贪念,将手表扫码后再次拿走,并交给了父亲。
北京西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身为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被告人当庭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法制晚报》1.7 唐李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