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视新闻频道曝光“医疗回扣”暗访调查,发现医药代表给医生的回扣占药价30%-40%。记者专访了研究医改多年的专家、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以下是他剖析医疗回扣现象产生的深层原因,以及对医改发展方向的建言。
药品回扣成为常态的前提是药价虚高,否则根本不可能有吃回扣的空间。医院所使用的药品,价格虚高者比比皆是,只是虚高的程度有别而已。据我们了解,按公立医院的最终销售价格来计,其构成大致如下:10%制药成本,10%药厂利润,5%物流配送成本,10%药品经销企业利润,10%医药代表(或销售人员)收入,10%药品集中招标公关成本,30%回扣成本,15%医院加成。政府征税含在药品进入集中招标之前的底价之中。当然,不同的药品,构成有所不同。其中药价的大约30%作为回扣,以各种方式流入医院,流向医生。
医院必须让价高药品上量,否则无法维持医院正常运营,因为大宗医疗服务的价格都很低,只有不太常见的或新的医疗服务价格较高。医疗服务价格又是政府确定的,具体是由各省的发改委物价局所定。
举个简单的例子,一级护理的护士一天的定价标准是12元,照这个标准,医院收来的费用一个月攒起来能够给护士发出工资吗?当然付不出来,怎么办呢?所有的院长必须让其他医生多开药、开贵药、多检查,没有办法,跟这些院长和医生有没有公益心一点关系都没有,这是管制带来的恶果,也是药价虚高的根源。
医疗机构要走向去行政化,废除对医药价格的行政化管制,公立医院法人化,民营医院大发展,让它们在公平的环境中竞争起来,竞争来自医保的支付。
(《南方周末》2017.1.5 冯禹丁 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