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取消国企行政级别的最大好处是可以让国企享有充分的人事任免权。这正是我的担心所在。政府作为出资人,若对企业高管任免完全放手,请问将来谁来对出资人负责?又如何保证企业不出现内部人控制?
在我看来,将国企高管纳入行政系列管理既是一种低成本激励,也是政府的特有机制。经济学说,人的行为都要追求最大化利益。这里的利益不单指货币收入,也包括行政职级。比如,近几年国企高管限薪后为何仅有少数人跳槽而多数人不离开?说明在薪酬与职级之间多数人更看重的是职级。既如此,又何必取消国企的行政职级呢?
给国企定行政级别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有助于政府与国企的干部交流。目前不少省市和国家部委的官员来自国企,因为国企的高管懂经济。若国企行政级别被取消,高管没有对等的级别,无疑就堵住了国企与政府交流干部的通道。以后国企高管进不了政府;政府官员也进不了国企。如此老死不相往来显然对政府与国企皆不利。
国企去行政化,重点不是取消行政级别,而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政企职责分开。
对此中央的思路很明确:让国有资本与非公资本混合,通过投资多元化改组董事会。混合所有制改革肯定没错,可问题是企业由国家控股非公资本是否愿加入?
我的观点,国企由国家控股不能含糊,但控股要分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对国家安全与自然垄断领域的国企,国家应绝对控股;对其他国企,国家只需相对控股,比如有十个股东,国家持股28%而其他每人持股8%,结果仍由国家控股。所不同的是,非公资本加总占72%,这样他们在董事会就有了话语权,有了话语权,当然也就不会有后顾之忧。
(《学习时报》2017.1.2 王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