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蔚文
鞋柜里的高跟鞋逐渐闲置,新添的无一例外全是平跟鞋,便于步行。穿过省府大院,步行一刻钟即是单位,平跟鞋舒适到可忽略脚的存在,眼和耳可腾出观尘世景状:满墙的爬山虎,路旁的“滴水观音”、晚香玉,盆里的葱蒜,盘踞在路中间的一条英俊的大白狗。
身自在,心才能得自在。这是个虽朴素却要经历许多才懂的道理。以前是多热爱高跟鞋啊,像小S说的,她连怀孕也要足蹬五公分的鞋子。但她毕竟是混娱乐圈的,生活处处是T台。我们这种混柴米油盐的,热衷高跟鞋多只落得自虐。
从高跟转为平跟,是否可视作对幻觉的部分摒弃——回落地面,重心着陆。
有若干次爬山见女人穿着高跟鞋,还有一次在鹅卵石遍布的河滩,见浓妆的女人每走一步都要费力地将鞋跟从石头的罅隙间拔出。她和一个男子在一起。对她,脚下大概已经不是一双鞋那么简单,它是征服雄性世界的武器。她要依赖它,以及香水、唇膏等,来进攻把守。
从她的这双鞋,就知道她和男人的关系不算亲密——女人通常只化妆给陌生人看。亲密关系中必然卸掉了一切装饰。从这个意义上看,我与世界,与内在的自己达成了一定程度的和解。
这是随岁月修正的审美——好看,一定先得自在。高跟鞋之美,包含了强烈的人工感,平跟鞋的美,安适,像云、树,像一切自在之物。
在微博上看到一位女士赞美读书之趣,她配了若干阅读的照片:身穿窄紧旗袍,或倚或卧或坐,捧卷在握。画面的确够古典、婉约,但我很怀疑这种“读书之乐”。照我看来,最好的读书姿势是着家常衣,不论款式,须宽松,不被衣所缚。读书佳境为“忘我”,着那么窄紧短的旗袍如何忘我?到处都是“我”,我的胳膊我的腿我的身段……只是没了书。
理想的读书之境——身静,心清,姿势舒坦地翻开书页,随时想曲膝、伸脚或盘腿都无衣物之碍,且必须是纸质读物。
“我不反对什么,也不顺从什么,只有诚实”,一位诗人说。“自在”的本质就是对自己和世界的诚实。
(《光明日报》2016.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