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6年12月13日 星期二

    国家治理现代化,莫入认知歧途

    《 文摘报 》( 2016年12月13日   06 版)

        演讲人:胡伟(上海市委党校教授)

        演讲地点:上海市社联

        十八届六中全会重申“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可以肯定,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新的历史条件下治国理政的关键之举,也必然要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基本取向。

        国际上讲的治理,旨在“去国家化”,前面自然不会有“国家”这两个字。而我们所说的是“国家治理”,这就存在张力了。我们的国家,包括执政党和政府,肯定在整个治理体系中依然长期处在中心地位,这与国外的“治理”理念是不同的。

        过去我们提“四个现代化”——工业、农业、国防、科技的现代化,说到底可归结为“器物”层面的现代化。而国家治理现代化,实质上把我国的现代化从“器物”上升到“制度”,进入一个新的境界,核心是制度现代化或政治现代化的问题。

        一些人热衷于从传统文化中寻找治理国家的“灵丹妙药”,而对封建主义的影响缺乏应有警惕,甚至形成了一股复古主义的反现代化思潮。应当认识到,封建主义思想残余是前现代的产物,其政治文化总体上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相悖。

        现代民主和法治的根本目的在于有效制约权力,克服权力过分集中、家长制、特权和腐败等现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现代民主和政治的优越性就在于依法治国,以宪法约束政府。就此而言,依法治国的关键和难点,不是治民而是治官。

        (《解放日报》12.6)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