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位章姓男子醉酒后,不仅追打路人,还不配合警察执法,造成警察受伤、执法记录仪及个人手机等物品损坏。近日,广州市从化区法院认定章某犯妨碍公务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禁止章某在缓刑期内饮酒。这是广州从化法院首次发出“禁酒令”。
法院向被告人下达禁止令,是有法律依据的,也是一种国际惯例。但这一判决仍引发网民的吐槽,大多数质疑意见认为,禁止饮酒无法监督,总不能派警察24小时跟着吧?
在国外,禁止令一般针对家庭暴力和邻里纠纷等轻微刑事和民事案件,比如禁止其出入家庭住所、禁止其将子女带离某地等。这些禁止令都有一个共性即可执行性。而从化区法院禁止章某在缓刑考验期内饮酒,却很难执行到位。一个没法执行,或者说执行难度太大的法庭禁止令,它的正面效果肯定低于负面影响,因为没法执行的判决必将沦为废纸一张,后果之一是削弱司法的权威。
(《中国青年报》11.17 朱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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