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底到今年9月,一二线城市房价经历两次暴涨行情,在利益驱动下,卖方单方面违约,出现“违约潮”。
中国民盟法制委员会委员孙建章指出,违约绝大多数发生在二手房市场。卖家之所以敢轻易撕毁合同,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在于利益驱动。由于房价暴涨,卖家签完合同后不久,觉得“卖低了”,于是选择毁约。他们更倾向于与买家私了,宁可向买家返还“双倍定金”,也要重新报个高价卖房,实现利益最大化。其次,不论在交易管理层面,还是在司法层面,对合同的保护力度偏弱,违约成本较低。
孙建章表示,房价暴涨期间,集中形成“卖家违约潮”,房价暴跌时,则形成“买家违约潮”,这对社会信用、社会风气及社会心理稳定,造成极大的损害与风险。应该在两个方面堵住漏洞。首先,加大违约成本,以经济手段堵住“投机之门”。其次,针对房屋交易参与者,尝试建立信用档案。如果见利忘义,违背契约,将背负“黑档案”。
(《中国经营报》11.21 晏耀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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