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年收入12万元算不算高收入问题受到社会的强烈关注。争议在于收入水平高的人应该多缴纳多少税收才是合适的,争议还在于怎么确定一个人的收入处于高水平上。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一年收入12万元无论如何都不能算高收入。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告诉我们,一个人的工资至少应该满足家庭简单再生产的需要。这样,一个人乃至一个家庭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条件都需要得到保障。仅仅考虑大城市高房价一个事实,我们就会发现,一个月1万元的收入扣除房租之后就会所剩无几。所余部分还要满足家庭其他开支需要,不说捉襟见肘的状况会不会出现,但要说这样的个人收入处于高水平恐怕无人信服。
时下有一种说法是资本所得和资本利得应该课以重税。这种认识存在误区。各国之所以对资本利得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是有理由的,即担心最终损害资本本身。在促进民间投资的大背景下,资本所得重税也需要特别警惕。
个人所得税不是对个人收入增加的惩罚,高收入者的存在也不是低收入者存在的原因。盲目地将个人所得税视为一种“劫富济贫”式的税种,最终可能反受其害。税源可能因为错误的个人所得税而萎缩,结果导致能够用于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资金减少。
个人所得税改革势在必行,但在理念上仍然需要创新。收入分配问题在国际上更多地通过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来解决的背景下,个人所得税收入占比较低的中国要靠这种税来彻底地解决收入分配问题,显然是做不到的。
(《东方早报》11.1 杨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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