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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6年11月01日 星期二

    未入医保,患者跨省买“谈判药”

    《 文摘报 》( 2016年11月01日   02 版)

      今年5月,国家卫计委公布首批药价谈判结果,其中慢性乙肝一线治疗药物替诺福韦酯谈判前的月均药费约1500元,谈判后降至490元。但截至目前,只有19省份将谈判药品纳入医保,仅福建、新疆、浙江三省将其纳入城镇基本医保报销范畴。未将谈判药品纳入医保的省份,已出现跨省买药的现象。

      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约9000万人,其中约2800万人为慢性乙肝患者。湖南的乙肝患者木易(化名)患病6年,每月1000元一瓶的药费让月薪3000多元的他不堪承受。后来,木易开始托人从已降价的四川省买药,他身边至少有7、8名病友跨省买药。

      专家认为,谈判药品迟迟不能进入医保,将形成“坏的示范效应”。降价的药企是想用低价交换进入医保后的购买量,如果没法进入医保,就没有药企愿意进行药价谈判了。

      (《新京报》10.27 信娜 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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