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难言之隐,送养孩子”的帖子引发广泛争议。网帖称:“女孩,预产期10月底!因家庭发生变故,夫妻共同决定,只能送养孩子,我们可以提供一切合法资料手续,人贩、对孩子不好者勿扰!”经网友cccccn5证实,需要“适当补偿”。
在一个有近400名成员的“圆梦之家”QQ群,群内不时有成员发出“诚心领养一个男宝”“领健康宝宝”等消息。这背后滋生出非法办理医学出生证明的“生意”。
北京律师王优银表示,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通过网络途径私自领养是违法的,还存在拐卖儿童的法律风险,涉嫌刑事犯罪。”
(《新京报》9.6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