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伯父最近过世,过世前他当着几个子女和亲戚的面,自己用笔写了财产如何安排的一篇东西,抬头没有写“遗嘱”,只是写了房产、家电等主要财产和对应的继承人,最后签了他的名字。这份东西的内容和格式并不规范。请问律师,这份东西能否算作遗嘱?它是否有效?
【律师解答】:
这份书面的材料虽然没有写明是遗嘱,但系被继承人临死之前真实意思的表示,已经具备了遗嘱的实质要件,应认定为合法有效的遗嘱。关于老人遗产,如该书面材料已经明确写明处理的部分,应按照该书面材料的意思执行;未涉及到的个人其他财产,则按法定继承的程序和原则处理。
(《上海法治报》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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