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魏则西之死引出了人们对百度及其关联的武警医院、莆田系的社会声讨。人们纷纷去挖这个企业的老底,去揭示这个企业和政府等之间的关联。事实上,如果政商关系体制不改善,不能建立起有效的市场经济监管制度,对个体(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组织等)的谴责都会无济于事,同样的事情会一直重复下去。
中国在建设市场监管型国家的过程中,需要在如下方面大力作为。
第一,政府经济角色的转型。必须从直接的经济角色转变成为监管角色,要建设市场监管国家。如果没有有效的政商分离,就不会有转型。
第二,新型政商关系的建立。现在己经提出建立“亲”和“清”的政商关系。但这个关系必须制度化,必须是建立在两个法定实体之间的关系,而非继续是政府官员和企业家之间的个人关系;在政府和企业之间,法律必须作为中介而发生功能。
第三,容许社会(消费者)发挥作用。政府是监管者,但要政府自己收集市场信息不仅成本高,而且也不完整。社会是市场的主体,其所提供的信息至为关键。政府不仅应当容许社会表达意见,更应当积极把此纳入政府信息渠道。
第四,无论是处理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企业和社会之间的关系,还是政府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政府必须从政治手段转向法律手段,政治手段极其主观,因人而异,而法律则具有普遍性。要建立监管制度,就需要诉诸具有普遍性的法律。
第五,要取消各种“特供系统”。各级政府,很多政府官员都有自己和市场隔离开来的“特供”系统,表现在住房、医疗、食品、教育等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这样,官员们根本没有管道去了解市场的实际运作情况,不知道普通消费者的处境;因为市场和自己没有关系,他们根本就没有动力去认真监管市场。
中国如果不能建立一个有效的市场监管制度,现代市场经济就很难治理;反过来,也会影响国家的社会治理能力,甚至政治稳定。
(《上海思想界》2016年第7/8期 郑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