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和新兴产业的蓬勃发展,灵活就业成为很多新生代农民工青睐的就业方式。河南巩义张立新(化名)的淘宝店主营家居用品和宠物用品,“自己当老板自由,赚的也比打工多”。张立新很满意现在的工作状态。
他通过招聘网站找来了两位客服,被问及用工方式,张立新并不避讳,“没有合同,口头约定工资,按月结算,不缴社保。”他坦言,自己也没有缴纳社保,“感觉个人缴纳社保比较麻烦,目前用处也不大”。
数据显示,全国网店创业就业总人数约962.47万人。其中,个人网店店主有四成以上未参加任何社保,企业网店店主三成以上未参加任何社保。而员工的参保率则更低,75.6%的个人网店员工未参加任何社保,企业网店员工有五成以上未参加任何社会保险。
灵活就业群体的其他劳动权益也可能存在隐患。媒体报道称,一些O2O从业者并未与所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客户通过互联网平台购买服务,公司从中提成,实际充当了中介。这种情况下,一旦灵活就业人员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往往遭遇扯皮。
业内人士表示,新生代农民工灵活就业的用工形态如何归类,确实容易存在争议。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的用工方式主要有五种:劳动合同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业务外包和民事雇佣。一般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派遣被认为是比较典型的灵活用工形态,而新生代农民工便是主体。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灵活就业人员主要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对于非全日制劳动者,目前法律已经设置了用人单位的社保缴纳义务。专家认为,应在加强现行法律执法力度的同时,尽快建立可分项缴纳的社保缴纳规则,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提供制度和技术依据。
(《工人日报》8.11 王维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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