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6年08月18日 星期四

    说法

    错关13天 索赔1.3亿元

    《 文摘报 》( 2016年08月18日   02 版)

        陕西商南县人大代表胡绪峰被延安市警方以涉嫌诈骗非法拘留13天,在延安警方撤销“胡绪峰涉嫌诈骗案”后,胡绪峰向延安市公安局发出《国家索赔申请书》,索赔各种损失约1.3亿元。

        根据法律规定,胡绪峰除了延安市公安局非法扣押的财物,其被限制13天人身自由所能得到的赔偿,大约只有3000元。即使考虑精神损失等多种因素,最终决定赔偿申请人的数额可能也与1.3亿相去甚远。

        从本案以及此前的呼格案、陈满案、云南巧家投毒冤案等典型案件来看,法律本身存在诸多有待完善之处。比如,要进一步增加对受害者的精神损失赔偿,对公民财产权的损害赔偿也不宜拘泥于“直接损失”,而应考虑各种因素,使受害者的损失最小化。

        同时,在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责任后,还应当积极向责任人进行追偿。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警示当事人不敢滥用手中的权力。

        (《京华时报》8.12 朱恒顺)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