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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6年08月02日 星期二

    部门争权岂能殃及无辜

    《 文摘报 》( 2016年08月02日   01 版)

        从今年7月开始,兰州市的停车场管理权重归交警。这将结束道牙以下的马路停车点归交警管理,道牙以上的城区所有街边停车区域统归城管执法局管理的乱象。

        2014年5月初,兰州市城管执法局发布公告称,凡从事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的单位(个人),要携带相关材料登记备案,原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声明作废。

        部门“斗法”,导致的结果就是车主遭殃。停车新政实行后,很快就有车主举报,停放在公共停车场的车辆,被交警部门贴了罚单。据统计,兰州市交警部门在2012年7月查处违章停车13984起,8月查处违章停车14527起。这意味着在新政的头两月,每天的违停罚单达到475起,可谓“罚单满天飞”。

        此事经当地媒体曝光后,引发关于“部门争权,岂能殃及无辜车主”的质疑。

        “从法律的角度讲,城管与交警,都有权管理城市停车场。”有关人士分析指出,“法律并无矛盾,问题在于长期存在的‘管理就是收费’的惰政思维,导致了理不顺的管理体制、扯不清的权力纠葛,争收费、轻建设,造成了停车难、停车贵的‘死穴’。”管理权重归交警,希望能带来良好开局。

        (《工人日报》7.27 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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