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客每坐三次飞机就会遭遇到一次延误,这是统计2015年的相关数据得出的结论。7月21日交通部发布《航班正常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行。《规定》指出,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地面服务代理人、航空销售代理人、民航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旅客投诉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旅客受理情况。
新规要求承运人在掌握航班状态发生变化之后的30分钟内通知旅客,不仅要告知延误消息,还要讲清楚原因和航班的动态。以下情况应提供食宿:当出现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国内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国内航班发生备降等三种情况造成航班出港延误,无论何种原因,承运人或者地面服务的代理人应该为旅客提供食宿服务。
如果机上延误,承运人应当每30分钟向旅客通告延误原因、预计延误时间等航班动态信息。如果是由于流量控制、军事活动等原因造成机上延误的,空管部门应当每30分钟向承运人通告航班动态信息。
(《北京青年报》7.22 邹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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