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13亿多人口中,中等收入群体占总人口的比重不超过20%,一部分人即使根据收入水准应当归入中等收入群体,但受房价等因素的影响而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
导致上述状况的原因,主要有四个:一是低端产业、低端就业占比偏大与高素质劳动者占比偏小;二是收入分配长期存在着失衡现象,劳动者报酬总体偏低,创造性劳动与复杂劳动尚未得到充分认可,税收制度亦缺乏正向激励功能,导致勤劳未必能够致富;三是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尚欠公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还有很大差距,包括重特大疾病等在内的生活风险,缠住了一部分人迈向中等收入群体的脚步;四是房价过高与户籍壁垒消解了一部分中等收入家庭的收入。在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生活,一套住宅足以压垮一个“中产”,为教育、医疗等付出的代价亦会直接影响到中等收入者的生活质量。
因此,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必须多管齐下。一要通过技术创新与制度变革来促使产业升级与经济结构优化,进而优化就业结构,以此奠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基础。二要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让劳动者报酬稳步提升。三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城乡居民的抗风险能力与安全感。四要努力促进城乡居民的资产或财产积累。当务之急是要尽快打破一些领域的垄断局面和排斥民间资本的现象,畅通居民个人投资渠道;同时,进一步强化私人财产保护。
(《光明日报》6.29 郑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