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绩
我前后总共参加过三次高考,往事可堪回首?
第一次,1960年,我十七岁。考场在北京市实验中学。首场考试结束时,一位同学神秘兮兮地凑过来对我耳语:“白考,考也考不上……”这话果然应验了。据说是鉴定中有三条当时看来相当凌厉的评语:走白专道路,对“三面红旗”认识不清,对“反右”斗争有抵触情绪。评语依据的是毕业前夕的“向党交心”运动,当时的我十足的幼稚,不知生活不易,母亲艰辛,“交心”检讨过头儿。通知书上简简单单一行字:不符合录取条件,不予录取。
“文革”结束,处理“黑材料”,里面居然有我当年的“录取卡片”:总分432。当时满分500分,折合现在的“行情”,大约是648分。“通知书”上也的确写着:第一志愿录取院校“清华大学”,录取专业“建筑系”,只是“政治审查”栏里被重重打了一个黑叉。
当年我的数、理、化成绩还凑合,最低分是语文,64分。那一年写作题目好像是“大跃进中的新事物”。我写的是一篇有点儿黑色幽默的微型小说,大意是:壁画上一只倭瓜大得压倒了马,于是成立了一个“强壮马匹科技攻关小组”……可能这作文被打入了“另册”。
高中时代,我的作文大多被老师选做范文的。高考前那一段好像中了邪,愣是不听老师的话。记得吴琪元先生曾指着我模拟考试的作文,一字一顿地叮咛:“你,这样写,是不可以的!”那清癯修长、竹节般的、被香烟熏成褐色的手指,敲在试卷上的形象,我终生难忘。
第二次,1962年,我十九岁。考场在北京师范大学。那时我已在农场劳动,和另三位“知青”一起,历排险阻,以坚毅不挠之精神,争得了参考机会,身份是社会青年。
这次报考文科,第一志愿是北师大中文系。写作题目“二选一”:《雨后》和《说不怕鬼》。我写的是《雨后》。这次我可没有离经叛道,农场生活正好为“雨后”提供了新鲜素材。不过,通知书上还是预料中的简简单单一行字:不符合录取条件,不予录取。
第三次,1981年,三十八岁,其时我刚由“现行反革命”得到平反不久,在农场附近的中学教数学课。这次参加的是“中文系”夜大入学考试。考生逾千,来自新闻媒体、党政机关、出版教育,各个行业。我没做任何备考,结果语文居然考了全场最高:86.5分。
我到了那样一把年纪,又经历了几百上千份“思想汇报”“认罪书”的锤炼,作文自然是当仁不让。写作题目是《回顾与展望》,记得作文中还写了两首小诗。一首绝句是考场草就:“歧路无愁自有情,断碑湖外月和星。壮别莫笑沙洲冷,素笺敢挟渤海风。”想必是阅卷老师觉得这诗还有几分趣味,作文给了个满分。就此,我上了师院中文系。
(《北京青年报》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