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6年06月16日 星期四

    “以房养老”因何遇冷

    《 文摘报 》( 2016年06月16日   02 版)

        2014年7月,保监会决定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城市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两年试点马上结束,这一新型养老方式在市场上的表现却不尽如人意。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剩余部分归法定继承人所有。

     

        然而,“你留下房子,我为你养老”这个看似各取所需的养老方式却并不被太多的国内老年人所接受。截止今年5月20日,全国参与“以房养老”的投保人共78人59户。

     

        “‘以房养老’推行遇阻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中国老百姓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保险系主任王绪瑾分析,一方面,房屋在传统中国人心中是最重要的“家业”,把它抵押给相关商业机构,很多人并不情愿;另一方面,中国老年人普遍希望父业子传、子承父业,尤其是房子。

     

        其次,中国房地产市场价格的不稳定带来了房屋估价的风险。房产估值也是矛盾的集中点,保险公司与投保者很难就房产定价达成一致。

     

        即便目前“以房养老”遇冷,但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这个产品本身仍是具有很大潜在价值的。“这款产品非常适合那些没有太多存款、却有一套房产的老人群体。与其他抵押养老方式的最大不同在于保险公司将一直支付养老金直至老人身故。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扩大了养老服务供给方式,是现有养老体系的一个重要补充。”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郑伟表示,即便在国外,“以房养老”也只适应某一类群体,并没有成为老人的普遍选择。目前,相关政策仍不完善,尤其是房屋风险评估等,都需要规范和细化。

     

        王绪瑾认为,随着人们养老观念的更新,会有更多的人选择“以房养老”,推动“以房养老”需要保持足够的耐心。

     

        (《光明日报》6.10温源)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