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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6年06月11日 星期六

    每周评论

    《 文摘报 》( 2016年06月11日   08 版)

        传统文化教育离不开情感共鸣

      中国传统文化浩如烟海,传统教育应让孩子在深层愉悦中自然获得熏陶,产生情感共鸣。其实诗歌倒是不错的启蒙门径。

      蒙学的基本目标是培养基本的语文能力、文化常识、生活习惯、人性心理等,与诗的作用可谓一致。诗歌表现了一种不断从自由的情感出发,对生命和世界的应然状态进行追问,从而获得精神归宿的价值建立方式,而不是某种固定的价值观。诗歌又以审美、自然、感性、形象的形式和读者的心灵产生共鸣,使人性源源不断地自动生成,人格境界也随之提升。这种方式适合于每个人,更适合于纯真活泼的童心。

      当前我们的国学教育,需要广大学者与教育工作者努力去改善,首先自己对国学要有更广阔的视野,更敏锐的辨别,才能让孩子从情感上和传统“通感”起来,才能身心愉悦地与传统文化产生亲近。

      (《光明日报》6.6 董宇宇)

        让医患纠纷诉诸“法治门诊”

      要让医院真正“出入平安”,医患双方都应该得到呵护。我们要求医生必须尊重患者、尊重生命,但我们也要理解医生、尊重医生,尤其是当出现医疗纠纷之时,正确的途径应该是诉诸“法治的门诊”而非大打出手。

      伤医事件,反映了施暴者法治思维的淡薄。在一个法治国家,我们必须敬畏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因为社会失去了规则,必将陷入无序和混乱,公众的利益诉求也无从保证。很多施暴者原本是想“讨个说法”,去寻求正义,最终却走向了法治的对立面,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其思维的局限。动辄以武力解决问题,只会进一步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甚至导致“有病无医”。

      医者有责任救治好、保护好每位患者的生命,全社会也应该自觉维护医生的职业环境。一个健康向上的社会,是讲法治的社会、讲文明的社会,更是一个讲道德的社会。唯有如此,医患关系才能走出紧张和对立,走向和谐与信任。

      (《人民日报》6.2 张聿山)

        客观评价“海归卖煎饼”

      从日本游学归来的女大学生李玉红,法律专业毕业,学过插花、开过饭店、在外企上过班。但她决定完成大学时的梦想——卖煎饼果子。自去年8月起,李玉红的煎饼果子摊在西南政法大学对面开业了。

      在不少人看来,“海归卖煎饼”代表了一种“自我实现”。特别是在时下火热的创业浪潮中,这一故事甚至被视作是励志样本。

      在传统的社会认知中,高学历者低层次就业,多数得到的是负面的诠释。这一局面之所以发生逆转,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一些大学生通过卖猪肉、种地、手机贴膜等行当,赚取了可观的财富,在“创富意味着成功”的世俗逻辑内,他们得到了认可。

      可需要厘清的是,学历所代表的教育经历,本质上只是一种能力训练,是社会分工的参照系之一。有着怎样的受教育背景,就从事与之匹配的职业,这实则是现代社会专业化、效率化的秩序基础——“个体”选择跳出这套秩序,固然是勇敢的选择,可是否是值得追捧的选择,则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羊城晚报》6.7 然玉)

        扰乱法庭秩序罪保护的不只法官

      近日,湖南省安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对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罪的周干某、周杨某予以刑事拘留,因二人在一起案件审理过程中,当庭殴打对方律师。这是我国《刑法修正案九》颁布以来,当庭殴打诉讼参与人被刑事拘留的第一案。

      近年来,法庭上律师与法官的冲突没少发生,但律师被法官以扰乱法庭秩序罪追究的似不多见。安化此案,是律师被对方当事人当庭殴打,打人者被刑拘。这并不表明,律师翻身成了惹不起的主儿——其实,不管打人者打的是律师还是法官,又或是证人、公诉人、书记员、法警等等,都该被刑究。这种殴打,也不要求构成轻微伤或是轻伤,它本就不是故意伤害人身权利的犯罪,而是因打人行为扰乱了法庭正常秩序。

      就“扰乱法庭秩序罪”而言,这一罪名,不只保护法官,也同样保护律师等诉讼参与人。确切地说,它保护的本是应由司法工作人员和诉讼参与人共同维系的法庭秩序。

      (《京华时报》6.7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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