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6年06月02日 星期四

    《劳动法》该修订了

    《 文摘报 》( 2016年06月02日   06 版)

        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郑尚元教授近日表示,《劳动合同法》应该修订,且要和其他法律联动,不仅要修订《劳动合同法》,更重要的是修订《劳动法》。

        修订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现行的《劳动合同法》不像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契约法,有过多的行政处罚条款,应该尽量还原劳动契约法的本质。

        (2)劳动者应该分层保护。现在的《劳动合同法》将用人单位的高层管理者也视为劳动者,在国有单位,党委书记和自己上级签劳动合同,大型国企的党委书记一般是兼任董事长,就是雇主,目前的雇主只认定用人单位,不认自然人,造成了很多不合理的现象。

        (3)《劳动法》中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脱离实际。目前标准工作时间是每周四十个小时,加班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个小时,比有的发达国家的保护标准还要高,造成了加班时间成堆,给中小企业的管理带来了难题。

        (4)应对劳务派遣单独规定。派遣合同应该是特殊劳动合同,现在有关劳动派遣的规定比一般劳动合同还要复杂,造成了规避法律的问题。

        (5)对固定期限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合同进行不同的定位。两种合同在性质上是不一样的,但现行的《劳动合同法》适用条件一样,经济补偿一样,造成了固定期限不固定,又无法发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优越性的困境。

        另外,还要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工伤赔偿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修改。

        (《深圳特区报》5.24周国和翟玉娟)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