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颐酒店事件,遭遇暴力威胁的女士求救时,目睹这一场面的路人并不少,却只有一位女士停下来并最终伸出了关键性的援手。对此,除了人类普遍存在的心理规律,某些“中国特色”的文化观念也在阻碍陌生人实现自己的善意。
这种特色的一个常见的表现就是“莫管人家闲事”。表面上看,这个观念跟现代社会的注重“隐私”的要求十分一致。其实恰恰相反。正如有网友指出的,在更加注重个人和家庭隐私的国外社会,不要说一位女士坐在地上面对公然的施暴呼号求救,哪怕就在私人家里发生的暴力行为,只要被邻居听到,也会义无反顾地报警,而警察也会毫不犹豫地介入。他们的逻辑很直接:只要不可侵犯的个人权利受到了威胁,不论侵犯的方式、场合、对象,都一律要加以制止和制裁。
反观当今中国社会,女性被陌生人侵犯甚至掳掠则往往先被拖入到一个莫须有的“家庭关系”里:“这是我们两口子吵架”“这是我家不听话的儿媳妇”“这是扔下儿女跑出来的母亲”……在中国社会,这些说辞足以解除旁观者处于萌芽状态的正义感,最终让邪恶得逞。
“莫管人家事”的背后,其实是一种“集体高于个人”的思维:任何外在的力量,不论是旁观的路人、社会公共舆论,还是公权力,都不宜越过院墙介入家庭的内部事务。“家事”不仅阻挡了路人的援手,甚至警察都会犹豫是否有充分理由“介入人家私事”。
“家事高于个人”的观念来自传统乡土社会。如今,在中国的大多数区域里,家族久已式微,观念的惯性却依然强大。但绝大多数的“集体”已经没有能力为个人提供全面可靠的庇护。当日益独立的现代国人终于发现,自己跟“集体”的关系也需要重新定义的时候,当大家开始以权利义务责任对等的观念去重新审视诸如“孝顺”“服从”“忠于……”等观念的时候,中国文化也就真正适应现代城市生活的要求了。
(《社会科学报》5.26孙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