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4日,武汉市启动沿江港口岸线资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武昌区决定对9个民营非法砂场全部取缔和清理,由于砂老板的趸船无法迁移,在协商后,由武昌区政府出资1400万回购。5月6日,这些回购的设备在拍卖时,只拍出了70万元。
4月29日在《中国交通报》上发布《拍卖公告》,7天后就拍卖。当中还隔着一个五一小长假。按《拍卖法》,当地拍卖公告是“压哨”发布的,于法有据。但试问,拍卖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在更大范围内询价,以在拍卖中实现标的物的最大价值吗?就像某武昌市民所说:“《中国交通报》在武汉发行量很小,刊登在上面就是糊弄人的。”为什么拍卖之前,不在当地做更大范围的宣传,实现更广泛的询价?
还要问的是,政府作为拍卖委托方,本可以设置底价的。但为什么在这次涉及上千万元资产的政府物资拍卖中,却没有设置?
对于该事件中的种种疑问,当地有必要给出更明晰的回应,以释公众之疑。
(《新京报》5.23 徐明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