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80多岁的徐大爷夫妇生活较为困难,他们的女儿多年前因病去世,儿子也因为患病长期卧床失去了赡养和照护老人的能力,因此老夫妻俩向孙子提出给付赡养费的要求,但孙子均以父亲在世为理由拒绝,无奈之下徐大爷向法院提出了诉讼。对此法院进行调解,老人的要求获得了支持。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代际传承,不仅是一种血缘关系,更是一种责任的固化。儿辈们无力或无法赡养父辈,第二顺位的孙辈们,就必须担负起赡养父辈和祖辈的责任,这既是一种道德要求,也是一种法律规范。
法院的调解支持了原告方的诉求,不仅是基于法律的考虑,更是坚持着“弱者救济”的道德原则。按理说,官方的态度如此,民间更应是遥相呼应,对孙辈隔代赡养有着最基本的责任认同,对此并没有什么异议。然而,“没有子孙的就要等死了,反正国家不管”、“这事的确不能说孙子不对,因为社会太残酷了,承担不了”之类的论调甚嚣尘上,跟传统的倡导和现实的需求格格不入,并为不赡养寻找各种借口和理由,道德责任的集体性开脱和群体性辩解,为孝道的传承与递进埋下了隐患。
养老是一个体系性的问题,除了要满足吃穿住行等最基本的需求之外,还有“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等更高级的需求。故而,赡养也就不仅包括“提供经济支持”,还包括与老人的共同生活,常回家看看的精神赡养。很显然,即便国家层面解决了“老有所养”的经济问题,而“老有所乐”的精神赡养,又靠谁来解决?
当传统的熟人社会被肢解后,孝道作为道德的基础,也在迅速滑落而变得岌岌可危。一个人不回家探望长辈,或者对自己的亲生父母弃之不理,却往往能获得“子女不易”的舆论声援,这种基于自我利益的附和与支持,在挑战伦理道德底线的同时,也造成了家庭责任的基础沦陷。相比于如何赡养的技术来说,“要不要赡养”的责任认同,才是当下最亟待解决的认识问题,也是破解道德困局的首要指向。
(《北京青年报》5.4 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