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6年04月28日 星期四

    民意不一定是民心

    《 文摘报 》( 2016年04月28日   06 版)

      现在遇上重大的社会问题,媒体会做民意测验。问题是,这些测验和统计出来的民意,这些群众意见以及网民的言论,是不是民心?

      民心不仅是来自民众的意见和意愿,还必须合乎天理人情。

      不是所有民意都天然是道德的,即便是大多数民众的意见也未必都是健康和促进社会公益的,所以不是所有民意都可以称之为民心。不道德的民意曾经引发古希腊人头疼的所谓“暴民政治”,现代社会也不时陷入同样的陷阱。美国中等生活水平以上的相当一部分人通过私营保险公司获得良好的医疗保障,不愿意增加税收来改善贫穷者的医疗保健,反对奥巴马带有协助贫困者性质的医保改革计划——这就可以算是现代“暴民政治”的一个案例。

      民意有可能很深地伤害到民众自己,譬如严格规范地管理和使用电动车是最符合低收入阶层利益的,因为他们是使用电动两轮和三轮车的主要群体,是非法改装和违章驾驶电动车的最大受害者;但是他们又对严格管理意见很大。被电动助力车冲撞和伤害的行人绝大多数也是普通民众。诡异的是,经常受害的行人是目前在问题讨论中发声不多、声音不大的一个群体,而骑车的民众和相关利益方却往往占据舆论优势。

      类似的历史和现实的案例实在很多,不必一一列举。民意的确是一个复杂现象,且涉及复杂的利害关系,在当政者作为重要施政参照之前,在提升到民心之高度之前,必须过滤和提纯,必须使用天理人情标准对之进行分析判断。如果放任民意左右社会政策,一个社会的健康均衡发展会受到极大不利影响,甚至一个社会的基本秩序都难以维持。

      (《北京青年报》 4.24彭小瑜)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