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8日起,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B2C)进口商品执行新税制。
7日,财政部正式公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主要是国内有一定消费需求,可满足相关部门监管要求,且客观上能够以快件、邮件等方式进境的生活消费品,其中包括了部分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儿童玩具、保温杯等。
“正面清单”的亮相,以及新税制的实施,意味着我国在跨境电商进口发展初期实施的按个人物品征收行邮税的低门槛、低税率的政策红利结束,尤其是取消50元的免税额政策,表明昔日购买500元以下低价母婴产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个人消费品的“免税时代”也宣告终结。
但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分析,改革后“海购”仍享有优势。相比一般贸易进口商品,政策将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应纳税额的70%征收,其综合税率水平低于货物税综合税率和调整后的行邮税税率,尤其是对母婴类等大众消费品,尽管税收成本有所提升,但电商企业可化解部分成本,总体影响有限。
天猫国际总经理刘鹏认为,税改后母婴、视频、保健品等品类税负会有所增加,但化妆品、电器类根据价格区间不同,税负有升有降。目前天猫国际海外商家尤其是海外品牌暂无调价计划。
此次海淘新税制的实施,还有一大看点是将极大改善消费者的购物体验。改革后消费者“海购”商品通关将会更便捷,购买的商品也将更有保障。消费者跨境网购收到商品的时间将由目前动辄1-2个月缩短至1-2个星期。
据商务部统计,目前我国各类跨境平台企业已超5000家。不少业内人士指出,实施跨境电商税改和出台行业“正面清单”,会规范一些完全靠价格竞争或者灰色途径进口的企业,使得行业内“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减少,而通过打造一种“良币驱逐劣币”的新机制,构建更加公平的商业环境。
(《新华每日电讯》4.8 韩洁 关桂峰 孙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