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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6年04月12日 星期二

    共享不是施舍

    《 文摘报 》( 2016年04月12日   06 版)

        共享体现的是社会公平,是我国社会主义最重要的特征之一,也是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有没有共享,不仅仅是社会财富的分配问题,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会的和谐,决定了我国改革开放及社会主义的性质及发展。

        深刻理解共享理念、实现共享目标,要秉持“改革是人民的事业”,推进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这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之一。

        共享的基本内涵是社会成果由公众分享,而不能仅由少数人或权势独享。有关共享的理念,中国古代就有了。但在传统社会,共享从来没有做到,也不可能做到。原因在于,共享的实现不是取决于君王或圣人的道德自觉、慈悲良知,而是取决于人民群众的参与。社会成果只有在公众参与前提下才可能有共享。而历史上,这种公共事务的权力一直为统治者所把持。为了维护自己的垄断利益,他们将社会公众分为不同的等级,并按照不同的等级分配社会财富。

        由于长期人治传统的影响,我们社会在管理上还存在不习惯人民广泛参与的现象,生怕群众管不好,甚至会出乱子。其实,在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改革是人民的事业。只有广泛参与到改革中来,才能实现共享的目标。

        人民的参与决定了共享的主体特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成就喜人,但在管理公平性上也出现了问题,导致一些人“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碗来骂娘”。要消除这种不满,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推进公众的广泛参与。我们在实施共享理念时,必须注意不要把共享理解为施舍。

        我们今天的共享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政治成果,是人民的应有权利。人民群众在多大程度享受到发展成果,本质上是参与的结果。个别领导干部还缺乏共享理念,他们甚至把群众通过改革享受到的成果理解为是自己的“恩赐”。这样一种心态,需要改一改了。

        (《解放日报》4.5 蒋德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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